汽車信息網訊中新網7月3日電(中新財經記者 葛成)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近日,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增一則限制消費令。信息顯示,申請人為彭某某,涉及仲裁案件,立案時間為2023年4月7日,執行法院為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
因執行標的14065元全部未履行,法院認為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將公司及單位法定代表人SHEN HUI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威馬汽車及公司法定代表人SHEN HUI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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