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 > 評論 > 正文

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攪了誰的局?

來源:汽車公社 | 2017-07-05 08:40:36
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稱新《辦法》)的實施,按規定新《辦法》在7月1日就要正式實施了,而在新《辦法》中,宣告了汽車超市的合法,并且扼制了加價賣車的行為。在文哥看來,這無疑會大大影響他的業績和工資。那一晚,他在床上輾轉反側無法入眠。

到今年為止,文哥已經做了10年的4S店銷售員,記得他賣出的第一輛車還是一輛哈飛路寶。10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和車有著說不清的緣分,從自主到合資,他擔任了不下5家4S店的銷售,而對于賣車,文哥也有著自己的套路,所以不管去了哪家4S店,他都是店中的銷售主力,但是在今年6月30日的夜晚,他卻第一次因賣車而失眠。

煩惱他的是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稱新《辦法》)的實施,按規定新《辦法》在7月1日就要正式實施了,而在新《辦法》中,宣告了汽車超市的合法,并且扼制了加價賣車的行為。在文哥看來,這無疑會大大影響他的業績和工資。那一晚,他在床上輾轉反側無法入眠。

7月1日一早,他格外細心得整理了自己的發型,拿出了剛燙完的西裝,希望能用嶄新的面貌來迎接新的挑戰。還沒進到店中,文哥就看到了路對面的汽車超市,正在進行著地板的鋪設,做著最后的裝潢。“來者不善!”文哥看了一眼,拍了拍左肩上的灰塵,走進了自己的店中。

“一切照常,昨天什么價格今天還是什么價格,也不用去理會對面的汽車超市,我們干我們的,天不會塌,大家自己加油就好。”開門前的會議上,銷售經理這么說道。會議結束后,文哥也有些驚訝,不過也馬上適應了過來,心想:“只要自己待遇沒變就好。”4S店開門后,便帶著客戶向著加價36萬的MPV走了過去。

套路和慣性

“沒用的,該加還是要加。”

新《辦法》中指出,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針對此,《汽車公社》記者走訪了上海、浙江、廣州三地的各家4S店,而上面這句話是記者聽得最多的。

“我們也不說是加價,就說是訂車費用,所以也沒違規。”某4S店銷售這么向記者解釋。從走訪的多家4S店中,記者得出了一個又一個套路。與客戶簽約加價自愿書、加服務費、不加價就不給訂車的時間、收取提車費、加裝潢等,套路越來越多。

據記者了解到,途昂需要加裝裝潢包、冠道2.0T車型依舊要加價2.5萬、福特F-150加價7.5萬、而“加價之王”埃爾法在浙江則加價36萬,還沒有現車。“市場上那么久以來規矩已經形成了,這個東西(新《辦法》)也只是一個指導辦法,沒什么用的,你不加錢,也有其他人加。”銷售表示。所以對于目前消費者買車來說,新《辦法》的推出在價格上其實并沒有改變。

對于加價問題,記者也采訪了在店中看車的消費者,他們對于這個現象也已是見怪不怪了,“也沒指望(新《辦法》)能夠有用,畢竟那么久了,想要買一些好車,只能加價,也是沒辦法。”從消費者口中,記者也讀出了些許的無奈。

對于加價,新《辦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其規章起到的約束作用卻非常有限。任何法規和辦法的出臺都需要一定的監管措施,如果沒有懲罰措施,其法規和辦法都沒有任何的作用。

雖然現在的新《辦法》規定買車不能加裝、不能收費,但是記者了解到在最后買車時4S店開出的票據都是原價,簽署了免責書后,加裝的裝潢也可以被看做是消費者自愿而為。不完善的政策規劃,沒有有效的監管措施,導致了新《辦法》關于加價的規定形同虛設。

雖然新《辦法》的作用有限,但是在市場上也出現了積極的信號。在記者走訪了各地的4S店中,吉利是一個例外,對于加價吉利銷售經理這么向記者解答:“廠家懲罰政策,用戶舉報加價一次,罰扣10%的配額,第二次罰扣30%的配額。”

吉利汽車集團副總裁、銷售公司總經理林杰先生表示:“我們不建議渠道賺快錢,如很多用戶向4S店詢問能不能加價買博越,我們不同意這種做法,必須按照訂單順序銷售。我一直和’渠道’強調,對消費者要懷有敬畏之心、對用戶要有感恩之情,隨意加價銷售其實是對消費者的一種傷害。”

雖然吉利汽車是一個個例,但是也可以從側面反映出有了主機廠的合作和完善的監管規章制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環節加價的市場行為。

一點一點改變

奔馳經銷商會去兼做奧迪生意嗎?不會。但是奔馳和奧迪以后一定會出現在同一個地方賣。

早在2014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發布《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將經銷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

停止備案和解除執照上的品牌限定之后,已經相當于一家4S店可以銷售多個汽車品牌的產品,但是從2014年到2017年7月1日,也沒有出現奔馳和寶馬在同一個4S店銷售、豐田和本田在一個4S店銷售的局面。原因就在于,經銷商可以去做多品牌,但是廠方一定會去支持專心做自己品牌的經銷商店,所以會給予這些更多的機會,而忽略有各個品牌的經銷商。

從目前市場上供求關系來看,某些車型仍然處于加價提車的現狀,導致現在依舊是賣方市場主導的市場環境決定著經銷商的生存環境。如果沒有廠家的支持,即使在政策層面開放了限制,但是對于經銷商來說依舊會繼續現在的一店一品牌的現狀。

而新《辦法》帶來的改變不在已經成熟的品牌4S店,而是具有更低成本的線上線下的汽車超市。從之前的大眾侃車千城特賣會,到最近6月29日易鑫生態化戰略成立的“淘車”品牌,都是以線上線下的方式做多品牌的汽車超市,這些對于汽車廠家來說是新的市場,自然也會去支持,但是不管從商業政策和扶持力度上,較傳統的4S店也會更少。

對于汽車超市來說,其優勢在于有多個品牌,雖然每個廠家的支持力度不高,但是較傳統4S店擁有更強的集客效應,也能帶來傳統4S店所不及的價值。據悉,大眾侃車的千城特賣會估值已高達10億,未來還將繼續升值。

業內人士表示,新《辦法》的推出起到的是緩釋作用,它對終端的渠道沒有革命性的影響。無論如何未來是場景化的經銷模式,4S店和汽車超市都會存在,只不過二者的職能不一樣,4S店解決的是專業性的問題,是專業的服務以及深度體驗的去處,如果需要非常便利的銷售去汽車超市,它是和平共處的方式,所以多樣化一定是未來汽車渠道的模式,但4S店依然是主體。

近10年來,中國汽車市場超速發展,此前制定的老《辦法》已經很難適應現在大體量的中國汽車市場。不過商務部實施新《辦法》也不是為了快速解決目前經銷商和供應商之間的所有矛盾,而是希望通過長期的政策調控和市場自我的調整來優化中國的汽車銷售市場。所以即使短時間內市場沒有大規模的變化,但是從長遠來看新《辦法》的實施終將有利于中國的汽車銷售市場。

相關熱詞搜索: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上一篇:不止牽手江淮,大眾新能源戰略加速布局中國!
下一篇:除了缺錢還是缺錢,互聯網造車企業還有出路嗎?

河南快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