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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重投放輕運營”亂停亂放怎么管?

來源:南方都市報 | 2017-03-06 09:46:55
消費者認為,共享單車最應該解決的前三大問題正是“亂停亂放”、“車輛不足”以及“防盜防拆”,同樣,消費者對“價格”、“押金”等問題敏感度不高。

“深圳市公共交通體系提出了軌道交通為骨干、城市交通為網絡、出租車為補充、慢行系統為延伸的運輸體系,”深圳市交委副主任婁和儒表示,共享單車作為慢行交通的創新,對于解決最后一公里卓有成效,應該鼓勵與支持,“但有很多問題也需要解決,最突出的三點是亂停亂放、逆行等違反交規行為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

3月1日,深圳市交委聯合城管局、公園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及摩拜、ofo、小鳴、小藍四家企業召開關于共享單車城市管理的座談會,《南方都市報》作為特邀媒體參與其中。

巧合的是,《南方都市報》近日針對共享單車的“3·15”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回收的2 0 0 0多份問卷反映的情況,與婁和儒的判斷非常接近。消費者認為,共享單車最應該解決的前三大問題正是“亂停亂放”、“車輛不足”以及“防盜防拆”,同樣,消費者對“價格”、“押金”等問題敏感度不高。

這也說明了相比于打車、租車等出行方式,共享單車現階段“環境友好”的重要性更甚于“用戶友好”。一位與會的城管人士表示,目前共享單車“重投放輕運營”,線下服務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深圳交委等相關部門對共享單車的管理思路或許能給其他城市提供有益的參考。

?亂停亂放怎么辦:

技術解決還是人力維護?

關于停放問題,每個企業都提及規劃停車點,其中摩拜給出了具體的量化目標。“我們現在與深圳6個街道辦事處達成合作,全深圳目前300個停車點,計劃年內激增到1000個,三年內完成1萬個停車點,達到每2000人擁有一個停車點,”摩拜單車深圳城市總經理滕飛表示,目前他們正與百度內測一個基于藍牙的停放點定位監測,“單車如果沒停到規定區域會被扣分,合理停放可以獎勵等。”

小鳴單車則計劃通過電子圍欄限制用戶停放位置,“只有進入合理位置才可以進行解鎖,停止計費,在違規停放嚴重的地方開始實行。”

“每家都設置了停車點實際上占用了公共資源,能不能共同打造一個平臺進行停車誘導,”出席這次座談會的交警人士呼吁,希望“把共享單車納入重點管理,整合企業數據、用戶數據以及行車軌跡,對各家用戶的信用積分互通。”

“深圳市公園屬于公共資源,沒有特許經營不能無償占有,而現在特許經營并沒有規劃單車的。”針對停放點,一位城管人士介紹說,綠地綠道是堅決不能停車的,希望單車企業都可以出這樣一個禁止停車的負面清單。

除了停放點,共享單車能否專人專區維護管理也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我們)每3- 4平方公里的區域就有專人專職負責擺放及維護調度。”bluegogogo小藍單車運營總監梁嘉泳如是表示。不同于小藍單車的運維團隊有部分兼職員工,ofo在深圳的400名員工則均是全職人員。

不過,上述兩家企業也提出建議,能否利用社會閑置勞動力合作管理車輛。比如深圳平均每個區有2萬名環衛工人。“在商業區、公園區、辦公區及居住區四個場景,能否與環衛工、園林工及垃圾回收站達成協議,他們幫忙擺正單車,我們給上述伙伴提供通勤騎行券進行互換。”小藍單車梁嘉泳表示。

違規行車怎么辦:

文明行車與信用體系掛鉤

目前,使用共享單車出現的違規行車問題主要包括三類:道路逆行或上機動車道、車籃放兒童、12周歲以下兒童上路騎行。

但是,大部分用戶甚至并不知道上述行為是違規的。對此,共享單車企業認為只能依靠“宣傳”。“我們不能以懲罰方式來教育用戶,只能進行積極教育,”梁嘉泳表示。同樣,其他三家單車企業也表示,他們的公眾號會定期推送不同內容的文明行車指南,一些禁騎行禁停放的區域則重點點名告知。

當然,技術的迭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絕問題的產生。“比如說車籃放兒童的問題,”摩拜單車深圳城市總經理滕飛透露,目前摩拜的籃子是固定不轉動的,下一代則可以轉動,這樣家長就不會把兒童放車籃。而小藍單車則從剎車入手,“剎車時最重要的安全部分,我們測試過在15公里/小時時速下我們的制動距離是1 .8米,摩拜跟ofo都超過3米。”

至于占用機動車道的問題,ofo與小鳴建議希望城市管理增加非機動車道及非機動車停放點。“目前車道還是不夠。同時執法規范還不夠清晰,有些區域停車一開始就要講清楚。”ofo公共事務總監吳瑞榮表示。“我們投放車輛時,要求運營人員在綠道及地鐵口留出1 .5米及5米的人行通道。”梁嘉泳表示。

“強調交警管理,加強對不良用戶的處罰,企業自律與用戶處罰并行,這樣效果才明顯。”一位城管相關人員介紹說,共享單車也反映出市民文明素質及信用體系的建立,“建議用戶通過騎車獲得良好信用,可延伸到個人信用體系里。”

而對于共享單車總量是否需要控制的問題,婁和儒建議,這個問題可以不由政府出面,而是《南方都市報》等媒體提出,社會討論,交給市場決定。

消費者權益怎么保障?

明確共享單車的法律定義

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也是此次座談會的關注焦點。“如果你摔傷怎么辦,現這種情況,消費者權益怎么搞,還需要探討。”婁和儒表示,“大家可能覺得現在沒有發生,但這個問題大家都會擔心”。

這也涉及共享單車的法律定義問題。此前南都記者曾請教廣州交委相關人士,其認為,目前這是純粹的租賃行為,并沒有體現所謂的“共享”,從這個角度說,租賃企業理應保障租賃過程消費者的權益。

對此,共享單車企業給出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是保險。目前小藍單車與中國人壽聯合給用戶推出意外傷害險,而摩拜則與中華保險研究“第三方騎行險”這個新險種的構建。但小鳴則坦誠表示,目前其用戶出現事故均由公司直接墊付。

另外,此次座談會上也涉及到共享單車的押金問題。南都記者了解到,目前摩拜與招商銀行合作,由后者監管押金,并提供資金結算,信用卡積分等服務。而小鳴與ofo也在尋求合作方。“我們會在合適時機宣布,畢竟第三方監管不只是監管,反饋機制同樣重要。”吳瑞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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