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時間4月8日,工信部發布正式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ETC裝置可作為選裝設備,預裝于出廠的新車上,可預裝載ETC裝置的車型包括乘用車、貨車、客車等,但不包括三輪汽車和城市公交車。
根據財新網的報道,201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工信部此次調整汽車產品公告,是跟進這份文件要求。《通知》要求省界收費站在2020年底之前取消,相應地,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取代傳統的人工收費方式。
在日本等國家和地區,預裝ETC裝置的出廠新車早已發展到更高水平。日本現已經有車內發射裝置,有了這種通過車廠預裝的發射設備,車主到手只需插卡或者只需手機藍牙連接一次,激活賬戶綁定就搞定。不僅解決了ETC設備太大不美觀容易損傷擋風玻璃等問題,能大大提高安裝指標。